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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精神
【特区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
特区精神是2000年11月,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0周年之时,提出了的一种精神,是敢闯、敢冒、敢试、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是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创业精神。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新的长征。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到2019年,深圳、珠海、汕头三大经济特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广东省比重从1980年的6.4%提高到30.7%;到2020年,厦门地区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6.40亿元提高到了6384.02亿元;作为全国最大经济特区的海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正加速推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大力支持下,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