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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10:55:30 浏览 1402 次 大 中 小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及管理规定的办法》,经研究,拟开展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该课题由研究会独立评审,提供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 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
(二) 选题范围:详见《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研究课题参考选题》(附件一)
二、课题立项:
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共设重点课题16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35项,每项资助2000元;自筹经费课题40项,鼓励各会员单位匹配研究资金。课题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期1年。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为学校在岗人员,并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下载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请书》(附件2),采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交所在单位汇总。
2、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会员单位的宣传部门应是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部门。凡有独立的宣传部门的会员单位,均由本院校的宣传部门对本课题进行审查和管理;暂未设有独立的宣传部门的会员单位,由代表学校交纳了2014年研究会会费的部门承担本课题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3、本科院校限报4项,高职高专和民办院校限报3项。
4、各单位按限额数及要求确定并填好所在单位的审查意见,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于5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统一报送研究会秘书处。电子版以学校命名,统一打包发送邮箱:bianjibu2@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四、 结题验收
(一) 项目研究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申请书》,由研究会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二) 申请结题验收时,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1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或者相关学术论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有1篇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类别的项目均应在研究会会刊《思想教育探索》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
(三) 对于完成优秀的项目,以适当方式给予奖励;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研究会商议最终处理办法,直至取消项目资格。
五、 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的时间、精力和其他相关条件,研究会将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及管理规定的办法》严格课题管理,建立相关通报制度。
(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可交换、邮寄或直接送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5号楼马克思主义学院301室,邮编:510640,联系人:方丽丽,联系电话:020-87111040)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事项,将在研究会网站上以通知形式发布,敬请留意
附件:
1.《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参考选题》/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504/20150504105456_43632.doc
2.《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请书》/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504/20150504105510_85662.doc
3.《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504/20150504105525_70504.xls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发布时间:2015-05-04 10:55:30 浏览 1402 次 大 中 小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及管理规定的办法》,经研究,拟开展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该课题由研究会独立评审,提供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 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
(二) 选题范围:详见《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研究课题参考选题》(附件一)
二、课题立项:
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共设重点课题16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35项,每项资助2000元;自筹经费课题40项,鼓励各会员单位匹配研究资金。课题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期1年。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为学校在岗人员,并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下载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请书》(附件2),采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交所在单位汇总。
2、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会员单位的宣传部门应是高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部门。凡有独立的宣传部门的会员单位,均由本院校的宣传部门对本课题进行审查和管理;暂未设有独立的宣传部门的会员单位,由代表学校交纳了2014年研究会会费的部门承担本课题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3、本科院校限报4项,高职高专和民办院校限报3项。
4、各单位按限额数及要求确定并填好所在单位的审查意见,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于5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统一报送研究会秘书处。电子版以学校命名,统一打包发送邮箱:bianjibu2@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四、 结题验收
(一) 项目研究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申请书》,由研究会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二) 申请结题验收时,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1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或者相关学术论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有1篇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类别的项目均应在研究会会刊《思想教育探索》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
(三) 对于完成优秀的项目,以适当方式给予奖励;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研究会商议最终处理办法,直至取消项目资格。
五、 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的时间、精力和其他相关条件,研究会将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及管理规定的办法》严格课题管理,建立相关通报制度。
(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可交换、邮寄或直接送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5号楼马克思主义学院301室,邮编:510640,联系人:方丽丽,联系电话:020-87111040)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事项,将在研究会网站上以通知形式发布,敬请留意
附件:
1.《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参考选题》/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504/20150504105456_43632.doc
2.《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请书》/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504/20150504105510_85662.doc
3.《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504/20150504105525_70504.xls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