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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村地铁站地块公示说明
作者:公司    发布于:2025-09-17   点击次数:4965    文字:【】【】【

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611亩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3°33′59.46557″,北纬23°6′52.43442″。该地块总面积为45074.13m2(即67.611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调查地块未来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 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广州市辖区内现状为农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广东环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编制《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611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813日至2025821,通过调研了解,本项目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场地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与污染识别,详细调查了目标地块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水文气象、地质背景、场地历史沿革等。本项目地块历史沿革明确,曾经为种植地、自然山体、果林、树林、道路、养猪场、白鸽养殖场、建材批发零售点、建筑施工材料(脚手架、模板、钢筋件等)存放点;通常情况下,种植、养殖和建筑砂石销售行为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但是,考虑到地块内西南侧区域平场、鱼塘开挖和填平时采用机械挖掘取土,建筑砂石堆放销售过程存在大量车辆和机械进出或停放于地块内,车辆和施工机械存在机油跑冒滴漏的污染情形,有可能对地块土壤造成潜在污染,污染因子识别为石油烃C10-C40潜在污染区域识别建材批发零售点、地块西北角雨水沟(旧广虎路雨水汇合流经区域)种植地清除害虫过程中使用的农药可能含有有机农药类物质(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可能影响的区域为地块中部和南侧种植地。

另外,增城市新塘顺辉纺织品有限公司与项目地块相邻,主要进行纱线浆染和牛仔织布加工顺辉公司使用的染料和固色剂中可能含有铅、铬、镉、多环芳烃、苯胺、硝基苯;合成浆料中可能添加甲醛和苯系物作为防腐剂;锅炉燃料煤中可能含有汞、砷、铅;设备维护使用的机油含有石油烃(C10-C40);上述污染物可通过降雨和大气沉降作用对项目地块土壤产生影响,本次调查将地块北侧靠近顺辉公司的区域考虑作为疑似污染区域,识别出的污染特征因子:铅、铬、镉、砷、汞、多环芳烃、苯胺、硝基苯、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甲醛。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258212025823日进行初步采样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为浑浊度,其他检出项目均未超出对应的地下水风险筛选值。浑浊度是水体的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毒理指标,浑浊度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饮用水来源为市政供水。不作为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

因此,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611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居住用地(R)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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